政府優化私營醫療機構牌照制度
政府今(17)日起就《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進行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該諮詢文本提出增設日間醫院准照類別,同時規定所有醫療機構均須公佈價目表,並列出基本項目及收費等,尤其掛號費、診金及專項醫療服務等。文本亦提出適度放寬醫療廣告的內容,允許刊登醫療服務項目等內容,措施可拓闊醫療業界的宣傳範圍等。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當局希望通過日間醫院,吸引投資與客源,為本地醫療人員創造就業與專業發展空間,進一步提升澳門醫療服務競爭力,為大健康產業注入新動能。
政府由本年4月17日至5月16日期間,就《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進行公開諮詢。衛生局昨上午舉行《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布會,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處長黃焯鵬、衛生局法律辦公室協調員夏利樂、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山頂醫院醫務主任彭蓬光等介紹相關詳情。
日間醫院提供非住院專科醫療
諮詢文本提出在現行醫院及診所准照之間,增設日間醫院准照類別,並對醫院、日間醫院及診所的定位和可提供服務作出規定。其中,日間醫院主要提供施行時間較短且非住院的專科醫療服務,例如先進療法、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全身或區域麻醉的外科程序等;醫院則主要提供住院服務、急診服務、專科醫療程序,以及各類專項檢查服務則主要提供住院、專科醫療服務,故醫院除基本門診外,政府提出醫院須強制設住院部、急診部、深切治療部、手術後復甦、獨立藥房等設施;診所則主要提供基本門診和小手術服務,業務主要為提供基本中醫、西醫門診或小手術等服務,並不設住院服務。
文本並提出建立擔保金制度,醫院為500萬元,日間醫院則為125萬元,可確保機構未能履行應有的責任時,透過擔保金作賠償;並要求私營醫療機構均須張貼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避免醫患的收費爭議。
醫療廣告可刊醫療服務項目
文本亦提出增加遠程醫療、外展醫療及先進療法的規定,遠程醫療僅可由醫院提供,而先進療法則可由醫院或日間醫院提供;外展醫療則3類醫療機構均可申請。現有診所採取舊人舊制方式過渡至新制度,而現有醫院則須過渡期內滿足要求,否則須按規定申請日間醫院或診所准照;文本並建議引入一站式發牌程序;優化醫療廣告的監管,適度放寬可刊廣告內容,例如醫療服務項目等;同時加入拒絕或妨礙衛生局巡查工作可科處違令罪。
羅奕龍表示,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推動「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其中「大健康產業」是重要支柱之一。「醫療+旅遊」作為核心發展方向,私營醫療機構發揮著關鍵作用。目前,本澳私營醫療機構的設立,是受現行的第22/99/M號法令及第84/90/M號法令所規管,實施多年以來行之有效。然而,在醫療技術高速發展的時代,為了更好地適應醫療技術的進步及市場需求的變化,特區政府計劃優化現行制度,從而優化私營醫療機構牌照制度;促進醫療行業發展;推動醫療服務創新。冀望藉此進一步拓展私營醫療市場的發展空間,吸引更多投資與客源,為本澳醫療人員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帶動本澳醫療產業發展。
冀透日間醫院吸引投資及客源
政府建議增設介乎於醫院和診所之間的「日間醫院」類別,在「日間醫院」可以進行部分原先只能在醫院提供的非住院專科手術和醫療服務。羅奕龍稱,參考全球醫療發展趨勢,亦正逐步向「日間醫療模式」發展,而實踐證明這種模式,在保障醫療服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能有效提升醫療資源利用的效率。例如,中國內地自2015年起已開始強化日間醫療的質量管理,香港特區則於2018年頒布《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將醫院、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納入新框架。
被問到如何規範日間醫院提供手術或服務的質量及安全?羅奕龍表示,政府建議新增的日間醫院主要提供施行時間為12小時內、非住院的專科醫療服務,未來將透過技術性指引規範施行程序和監督機制,確保質量和安全。
透不同措施助私營醫療機構發展
諮詢文本並建議增加遠程醫療、外展醫療及先進療法的規定。羅奕龍認為,這些醫療業務是大勢所趨,目前特區政府亦有為安老院舍中行動不便的長者和殘疾人士提供遠程門診醫療服務,期望通過今次立法,更好地保障醫療服務提供者和居民的權益,促進醫療行業的健康發展。
增設日間醫院會否影響診所生存?羅奕龍稱,大健康產業的發展思維應該是「將個餅做大」。通過增設日間醫院,希望吸引更多人投資醫療行業,並可讓專科醫生在日間醫院提供服務,其實是有助醫療人員的發展。日間醫院主要負責原來由醫院提供的部分專科手術及服務,因此相信不會對診所造成競爭。
他又提到,政府通過不同措施幫助私營醫療機構發展,包括今年提高醫療券金額,並計劃鼓勵居民更多利用診所資源。當澳門的醫療行業發展良好時,將為所有醫療人員提供更好的發展環境和條件。
新聞來源:捷報